通知公告
横山县普通高校毕业生2013年夏秋季征兵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7-10点击率:

横山县普通高校毕业生2013年夏秋季征兵通知

根据横山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,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。报名时间:710日至810日。全日制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(统招)可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薄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乡镇武装部或横山县征兵办公室报名。咨询电话:348930034893033489308

一、安置政策:1、根据陕西省实施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办法第四章规定: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:(一)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;(二)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;(三)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;(四)是烈士子女的。

2、横山县人民政府《关于横山县义务兵退伍安置工作的意见》规定()凡进入大学前户籍在横山县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,在本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应征入伍的,服役期满后,由人社部门直接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。()凡进入大学前户籍在横山县的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生,在本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应征入伍的,服役期满后,符合相关招考条件,参加县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,按本人考试成绩20%的比例予以加分,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

二、优抚政策:根据横政发[2012106号文件规定:自2012年起,应征入伍适龄青年实行城乡一体化标准,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4万元,高原地区服役义务兵在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基础上,每人每年再增加5000元高原补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横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

  2013年7月10日    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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