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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》操作中几个问题的说明
发布时间:2016-01-08点击率:

最近个别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就《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章程》(以下简称章程)操作中几个问题来电话咨询,现答复如下:

 

   1、免担保贷款申请人是股东身份能否申请贷款?

   答:不能。只能是公司法人申请。

   2、在校大学生创办公司,能申请贷款吗?

   答:在校大学生创业的硕、博士生可以申请担保贷款

   3、如何进行“网络申请”?

   答:申请人需登录“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”,在“大学生创业”二级页面 “在线申请”栏目进行“自主创业登记”,实名注册后输入贷款申请信息及个人资料。

   4、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为50万元。现在公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较少,日后能否再追加一次?

   答:合伙人只能申请一次,不能再次追加。  

    5、《承诺书》来代替档案托管证明,是由单位出具还是个人出具?

    答:高校毕业生的《承诺书》由政府所属省、市、县(区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;高校在校硕、博士的《承诺书》由所在学校负责就业创业的职能部门出具。

按照《章程》规定,借款未还清之前,档案不能迁转。

    6、有些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学籍档案,只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,能否申请?

    答:可以申请。其他资料按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的提供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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